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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父母报仇,唐朝人是怎么判的?
2017-03-27 17:01:31   来源:时拾史事 宋燕    0

  这两天最受关注的事情,莫过于因母亲受高利贷收账人侮辱,而警察又不管,一怒持刀刺死收账人的案子了,在这个案子中,山东孝子于欢被法
  这两天最受关注的事情,莫过于因母亲受高利贷收账人侮辱,而警察又不管,一怒持刀刺死收账人的案子了,在这个案子中,山东孝子于欢被法院以杀人罪判了无期徒刑。一时民意汹汹,皆认为判得太重。
 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,这个案子像极了唐朝时的一个案子,连最终的判决结果都很想象,这就是张瑝张绣兄弟复仇案,涉案的两兄弟犯案的时候,才一个11岁,一个13岁。
  张瑝张绣兄弟是唐朝唐玄宗执政时期嵩州都督张审素的儿子,开元十九年,张审素遭部下陈纂仁诬告,称其贪赃枉法,玄宗便派监察御史杨汪前去审查。杨汪先将张审素关押在雅州监狱,自己则到雟州按察谋反案。张审素的另一部下董堂礼护主心切,擅自杀了陈纂仁,又以兵七百人包围了杨汪,胁迫杨汪为张审素雪冤。杨汪脱身后心怀仇恨,干脆上奏说张审素谋反,“因深按审素,构成其罪”。张审素本人处斩,两个儿子张瑝、张琇因未成年,流徙岭南。
  几年后,张瑝张绣兄弟逃回洛阳,隐名埋姓,藏匿市中。这时杨汪已经迁转为殿中侍御史,并改名为万顷。开元二十三年,张瑝张琇趁夜在街上截击杨万顷,将其砍死,之后将父亲的冤情及杀死万顷的原因写成表状挂在斧头上,逃亡江南,并准备继续杀其他仇家,然后再向官府投案自首。但还没达成就被官府捉获。
  此案轰动朝野,民众群情激愤,一致同情张氏兄弟,认为他们年纪虽小,却能为父报仇,堪称孝烈。中书令张九龄也认为应宽恕,“宜贷死”。而侍中裴耀卿与李林甫坚持认为“国法不可纵报仇”,否则会破坏国家的法律。
  玄宗支持后者意见,他说:“复仇虽礼法所许,杀人亦格律居存。孝子之情,义不顾命,国家设法,焉得容此!杀之成复仇之志,赦之亏格律之条。”说“杀人而赦之,此途不可启也。”于是下令处决了瑝、琇二人。
  临刑时,张瑝悲痛不已,无法进食,而弟弟张琇神色自若,说:“到地下见先人,有什么可遗憾的!”
  兄弟二人之死,引得民间十分痛惜,市人集资敛钱,葬张氏兄弟于北邙山。又担心杨万顷家人未来报复,特地建了疑冢数处,让旁人无法找到。
  为父母报仇是不是都如此判的?也不尽然,唐玄宗的高祖唐太宗就曾亲口赦免过两个为父报仇的人,其中一名是女子卫无忌,她6岁时亲眼看着自己父亲为人所杀,她长大后击杀仇人然后自首,唐太宗得知后不仅免了她的罪,还赐了她田宅。另一名是王君操,他等了20年,手刃杀父仇人之后自首,唐太宗也特诏免罪。
  同类事件有唐一代出现过多次,后来韩愈处理一起案子时曾表示“不许复仇,则伤孝子之心,而乖先王之训;许复仇,则人将倚法专杀,无以禁止其端矣。”在他的建议下,唐宪宗给一个复仇之后自首的人减了刑,由死刑改为了流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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