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由江西省铜鼓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颜某拐卖亲生子案一审判决生效,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颜某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。
26岁的颜泉没有固定工作,成天无所事事。2011年,在一次酒席上,他认识了大自己6岁且已婚的表姐沈霞,色欲熏心的他竟打起了表姐主意,日后连续发动“攻势”, 不停打电话约对方出来玩,谎称自己承包工程非常有钱。沈霞心理防线很快被攻破,离婚后和颜泉租了房子住在一起,但始终因家人反对两人没有结婚。
2012年6月,沈霞有了身孕。得知怀了自己的孩子,颜泉心里邪恶地打着“小算盘”,一天在街上购买桌子,了解到店老板林某想收养一个小孩,就留下了对方的电话号码。2013年2月,等沈霞已近临产期,颜泉便通过电话和林某商量好了3.5万元的“营养费”,打算将亲生骨肉卖给林某。几天后,沈霞顺利产下一名男婴,颜泉对沈霞谎称要请人代养小孩一段时间,40天后就领回来。之后颜某偷偷将小孩交给林某,并收取约定的3.5万元和1300元医药费。拿到钱的颜泉没有再去医院照顾沈霞,而是只身去了湖南、广东等地游玩。
由于一直没有孩子消息,颜泉也联系不上,发现事情不对劲的沈霞不久后向公安机关报了案,了解了事实真相,后来在公安人员的帮助下找回了孩子。4月29日,回到铜鼓县城的颜泉在街上闲逛时被抓获归案,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