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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行全国“诗与爱同在”主题诗歌大赛征稿启事
2017-07-17 22:57:12   来源:潮头文学   0

四川省诗歌学会 四川诗歌杂志社 企业家日报副刊部 诗领地诗刊 关于联合举行全国诗与爱同在主题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 为促进诗歌文学的繁

四川省诗歌学会 四川诗歌杂志社 企业家日报副刊部 诗领地诗刊
    关于联合举行全国“诗与爱同在”主题诗歌大赛征稿启事

  为促进诗歌文学的繁荣,挖掘和发现优秀人才和作品,四川省诗歌学会、四川诗歌杂志社、企业家日报副刊部、诗领地诗刊联合举办“诗与爱同在”主题诗歌大赛活动。现面向全国诗人、诗歌爱好者征稿,相关事宜如下:

  一、大赛主题

  本次大赛作品题材以爱为主题,包括亲情、爱情、友谊均可入题,题目自拟,要求内容健康,积极向上,突出反应社会正能量,不能含有敏感的政治字眼,不反党辱国。

  二、稿件要求

  本次大赛作品体裁仅限现代新诗(包括散文诗),每人以3首为宜,组诗不超过100行。

  三、奖项设置及评选

  所有入围作品在《企业家日报》副刊官方公众号“潮头文学”推出,并根据阅读量、留言选出候选作品,然后交作家诗人组成的评委评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及鼓励奖。所有获奖作品将由《诗领地》以专号刊发,《四川诗歌》、《企业家日报》择优选发,获奖证书由四川诗歌学会、企业家日报潮头副刊部颁发。具体奖项如下:

  一等奖1名,奖金1000元,奖品一份;

  二等奖2名,奖金800元,奖品一份;

  三等奖3名,奖金500元, 奖品一份;

  优秀奖10名,奖金200元,奖品一份;

  鼓励奖20名,奖品一份。

  四.征稿及评奖时间

  征稿时间3个月:2017年7月20日—10月20日。2017年11月末颁奖。

  五.征稿专用邮箱:763358734@qq.com,请注明诗大赛字样。

  六.投稿须知

  1. 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,文责自负,每位作者限稿一次,多投无效,以第一次投稿为准;

  2.投稿要求字体为宋体,标题二号加粗,正文小四号,请以邮箱正文和附件形式投稿。另请附上作者近照及100字以内简介一份。未按照要求投稿者一律无效;

  3.由于人力有限,无论采取与否,不予退稿,稿件以公布获奖名单信息为准;

  4.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四川诗歌学会、四川诗歌杂志社、企业家日报·副刊部、诗领地诗刊。

  特此通知!

  四川省诗歌学会

  四川诗歌杂志社

  企业家日报副刊部

  诗领地诗刊

  2017年7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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