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怒揭!开发商赠送面积的猫腻
2016-07-20 13:45:00   来源: 搜狐焦点网    0

买房讲解户型的时候,总是会听到销售人员说,我们这个户型赠送面积很大,非常划算,balabala……购房者一听,能白白得到赠送面积,还不用算
买房讲解户型的时候,总是会听到销售人员说,我们这个户型赠送面积很大,非常划算,balabala……购房者一听,能白白得到赠送面积,还不用算在物管费里面,真的很划算。
 
  但是,其实开发商就是利用了这种心理。你要是觉得价格高,就会给你把赠送面积加上,给你算实得单价,其实根本就占不到便宜。
 
  赠送的面积不算产权
 
  赠送的面积是不算产权的,产权上只有建筑面积,出售的时候肯定也不能算的。赠送的面积如果是室内,使用就没有问题。如果赠送的属于公用面积,如部分楼顶花园、公共阳台等,开发商本来无权赠送,这给日后业主的正常使用埋下了隐患。
 
  小区舒适度降低
 
  开发商经常说辞是,加上赠送的面积,可以将套二改成套三。但是开发商的最初目的,就是在不改变容积率的情况下,光明正大将价格卖高,让买房的人还觉得自己赚到了。同时小区的人会多了,享受公共配套的人多了,舒适度自然降低。
 
  其实赠送面积利用率偏低
 
  现在成都楼市中,赠送的面积最常见的是飘窗、阳台、入户花园、顶楼送露台的、结构连接板等。但是很多利用率都不大。有的户型因为赠送面积,变得结构不合理,还情愿不要。
 
  落地飘窗还好点,飘窗台利用率较低。现在很多房间,其实一半是阳台,这种实用性较强。如果是那种只有不到一米宽,又无法和房间完全打通的,那就根本没有什么使用价值。
 
  入户花园,利用方式有限,放鞋柜或养花之类的比较常见,有的户型中,担任洗晒的功能。
 
  赠送面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
 
  开发商所谓的“赠送面积”往往都是《房产测量规范》所规定的阳台、飘窗,只能算半面积或者不算面积;对于开发商将隔栅、结构板作为赠送面积的,购房者应该考虑到非法搭建带来的后果。
 
  而给顶层业主的顶层露台,以及给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等。应当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共有,而非属于开发商所有,开发商将原属于共用的部分许给一户独用。只要其他业主提出异议,受“赠”的业主是无法独享其利的。
 
  所以,购房者不要觉得赠送面积大就是好,要仔细研究到底赠送的是哪里,值不值那个价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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